《欢喜冤家》
- 作者:西湖渔隐主人
- 成书年代:明
简介
即《贪欢报》、《欢喜奇观》、《艳镜》、《三续今古奇观》、《四续今古奇观》。白话短篇小说集。题“西湖渔隐主人”著。十二回并续十二回,共二十四回,每回演一故事,都属婚姻爱情悲喜剧。如第三回“李月仙割爱救夫”,书生王文甫与世友章必英一起生活。王娶李月仙为妻。趁文甫外出之机,必英诱奸月仙,又把文甫推到河里。文甫未死,告官,必英被判死刑。他在狱中买通官府衙役,反诬文甫为盗,陷之入狱。月仙知道真情后,呈状州衙,为文甫申冤。续十二回“一枝梅空设鸳鸯计”,描写梁上君子一枝梅行侠仗义的故事。此故事和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三十九回“神偷寄兴一枝梅,侠盗惯行三昧戏”的情节基本一致。有明山水邻原刊本,卷首叙,署“重九西湖渔隐题于山水邻”,另有道光庚寅(1830)刊本。近有春风文艺出版社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点校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