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孝经》

作者: 郑氏

帮君章第四

非礼教之法服,不敢服;非诗书之法言,不敢道;非信义之德行,不敢行。欲人不闻,勿若勿言;欲人不知,勿若勿为;欲人勿传,勿若勿行。三者备矣,然后能守其祭祀,盖帮君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“于以采蘩,于沼于汕。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