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卷七》

作者: 蒲松龄

冤狱


原文

朱生,阳谷人。少年佻达,喜诙谑。因丧偶,往求媒媪。遇其邻人之妻,睨之美。戏谓媪曰:“适睹尊邻,雅少丽,若为我求凰,渠可也。”媪亦戏曰:“请杀其男子,我为若图之。”朱笑曰:“诺。”更月馀,邻人出讨负,被杀于野。邑令拘邻保,血肤取实,究无端绪;惟媒媪述相谑之词,以此疑朱。捕至,百口不承。令又疑邻妇与私,搒掠之,五毒参至,妇不能堪,诬伏。又讯朱。朱曰:“细嫩不任苦刑,所言皆妄。既是冤死,而又加以不节之名,纵鬼神无知,予心何忍乎?我实供之可矣:欲杀夫而娶其妇,皆我之为,妇实不知之也。”问:“何凭?”答言:“血衣可证。”及使人搜诸其家,竟不可得。又掠之,死而复苏者再。朱乃云:“此母不忍出证据死我耳,待自取之。”因押归告母曰:“予我衣,死也;即不予,亦死也:均之死,故迟也不如其速也。”母泣,入室移时,取衣出,付之。令审其迹确,拟斩。再驳再审,无异词。经年馀,决有日矣。令方虑囚,忽一人直上公堂,努目视令而大骂曰:“如此愦愦,何足临民!”隶役数十辈,将共执之。其人振臂一挥,颓然并仆。令惧,欲逃,其人大言曰:“我关帝前周将军也!昏官若动,即便诛却!”令战惧悚听。其人曰:“杀人者乃宫标也,于朱某何与?”言已,倒地,气若绝。少顷而醒,面无人色。及问其人,则宫标也。搒之,尽服其罪。盖宫素不逞,知其讨负而归,意腰橐必富,及杀之,竟无所得。闻朱诬服,窃自幸。是日身入公门,殊不自知。令问朱血衣所自来,朱亦不知之。唤其母鞫之,则割臂所染;验其左臂,刀痕犹未平也。令亦愕然。后以此被参揭免官,罚赎羁留而死。年馀,邻母欲嫁其妇;妇感朱义,遂嫁之。

异史氏曰:“讼狱乃居官之首务,培阴骘,灭天理,皆在于此,不可不慎也。躁急污暴,固乖天和;淹滞因循,亦伤民命。一人兴讼,则数农违时;一案既成,则十家荡产:岂故之细哉!余尝谓为官者,不滥受词讼,即是盛德。且非重大之情,不必羁候;若无疑难之事,何用徘徊?即或乡里愚民,山村豪气,偶因鹅鸭之争,致起雀角之忿,此不过借官宰之一言,以为平定而已,无用全人,祇须两造,笞杖立加,葛藤悉断。所谓神明之宰非耶?每见今之听讼者矣:一票既出,若故忘之。摄牒者入手未盈,不令消见官之票;承刑者润笔不饱,不肯悬听审之牌。蒙蔽因循,动经岁月,不及登长吏之庭,而皮骨已将尽矣!而俨然而民上也者,偃息在床,漠若无事。宁知水火狱中,有无数冤魂,伸颈延息,以望拔救耶!然在奸民之凶顽,固无足惜;而在良民株累,亦复何堪?况且无辜之干连,往往奸民少而良民多;而良民之受害,且更倍于奸民。何以故?奸民难虐,而良民易欺也。皂隶之所殴骂,胥徒之所需索,皆相良者而施之暴。自入公门,如蹈汤火。早结一日之案,则早安一日之生,有何大事,而顾奄奄堂上若死人,似恐谿壑之不遽饱,而故假之以岁时也者!虽非酷暴,而其实厥罪维均矣。尝见一词之中,其急要不可少者,不过三数人;其馀皆无辜之赤子,妄被罗织者也。或平昔以睚疃开嫌,或当前以怀璧致罪,故兴讼者以其全力谋正案,而以其馀毒复小仇。带一名于纸尾,遂成附骨之疽;受万罪于公门,竟属切肤之痛。人跪亦跪,状若乌集;人出亦出,还同猱系。而究之官问不及,吏诘不至,其实一无所用,祇足以破产倾家,饱蠹役之贪囊,鬻子典妻,泄小人之私愤而已。深愿为官者,每投到时,略一审诘:当逐逐之,不当逐芟之。不过一濡毫、一动腕之间耳,便保全多少身家,培养多少元气。从政者曾不一念及于此,又何必桁杨刀锯能杀人哉!”


译文

朱生,是阳谷县人,年龄不大,却性情轻薄、好开玩笑。一天,他因为死了妻子,去求一个媒婆给自己说亲。路上碰到那媒婆邻居的妻子,朱生瞟了一眼,见那妇人很美,便跟媒婆开玩笑说:“刚才碰见你的邻居,真是既文雅又秀丽,你若为我求偶,她就可以。”媒婆也开玩笑说:“你先杀了她男人,我再替你想办法。”朱生笑着说:“说定了。”

过了一个多月,媒婆的邻居出去讨债,被人杀死在野外。县令拘拿了死者的邻居和地保,拷问实情,却仍无头绪。只有那个媒婆招供了她和朱生开的玩笑话,县令因此怀疑到了朱生头上,将他逮捕了,朱生却坚决不承认。县令又怀疑死者的妻子跟朱生私通,谋害亲夫,将那妇人抓了去,用尽了各种酷刑拷打。妇人忍受不了折磨,胡乱招认了。县令又拿妇人的供词审问朱生。朱生说:“她一个柔弱妇人,受不了刑罚,她说的全是假的!既然她将要冤死,还要被加上不贞洁的名声;纵使鬼神无知,我又于心何忍呢?我实招了吧:想杀死她的丈夫再娶了她,都是我一个干的,她实在不知情!”县令问:“你有什么凭证吗?”朱生说:“有血衣可以作证。”县令便派人到朱生家搜取血衣,搜来搜去,却怎么也找不到。县令再次拷打朱生,打得他几次死去活来。朱生便说:“这是我母亲不忍拿出物证来让我去死,等我自己去取!”县令命衙役押着他回到家中。朱生告诉母亲说:“给我血衣,我是死;不给我也是死。反正都是死,还不如快点死去,也免得多受折磨。”他母亲听了,哭着进了内室。不一会儿,取出一件衣服来交给他。县令检查到衣服上确有血迹,人证、物证俱在,便判了朱生死刑。以后经两次复审,也都没有不同的证词。过了一年多,朱生马上就要被处决了。

一天,县令正在审案,忽有一人径直冲上公堂,瞪着眼大骂县令道:“你如此昏庸糊涂,怎么治理老百姓!”几十名衙役见状,一拥而上,想绑起他来,那人振臂一挥,衙役们呼啦啦倒了一片。县令大惊,站起身想逃,那人大喊道:“我是关帝跟前的将军周仓!昏官敢动,立即要你的狗命!”县令浑身颤抖,一动不敢动。那人说:“杀人的是宫标!与朱某有什么关系?”说完就一下子倒在地上,像死了一样。过了会儿才苏醒过来,还面无人色。等询问他的姓名,才知他就是宫标。县令拷打他,宫标招供了全部杀人罪行。

原来,宫标本是个无赖,知道那邻居讨债回来,以为他腰包里一定有很多钱,就在野外杀了他,没想到竟什么也没有。后来听说朱生被屈打成招,他暗自庆幸。这天,他稀里糊涂地冲进县衙,自己也不知是怎么回事。县令又问朱生那件血衣是哪里来的,朱生也不知。叫他母亲来询问,才知是他母亲割破自己的胳膊染的!检查朱母的左臂上,果然刀伤还没好,县令也大吃一惊。后来,县令因为这个案子被告发罢官,罚款赎罪,在羁留时死在狱中。

过了一年多,死者的母亲让媳妇改嫁,那妇人感激朱生的义气,便嫁给了他。

异史氏说:诉讼决狱是为官者的首要任务,积阴德,灭天理,都在于此,不可不慎重。急躁贪暴,固然有悖天理;然而因循拖延,也会损伤人民的性命。一个人诉讼,则好几个农民将难以务农;一案既成,则十家人倾家荡产,难道这是小事吗!我曾经说那些当官的,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诉讼,就是最大的德行。如果不是重大的事情,不要把人长久羁押;如果不是疑难的案件,何必徘徊不决?即便是有的邻里愚民,山村野夫,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起了纷争,结果闹上公堂,这也不过是想借官府一句话,为他们来做一个评判,不用全部人等,只要原告和被告,加以杖刑,什么事都解决了。这难道不是所谓的神明一样的官宰吗?

如今每每见到那些审案,传票一出,就好象什么都忘了。拘捕者的贿赂不得到满足,那么那些传票就不会消除;书吏贿赂不得到满足,那么就不让你见到官宰。蒙蔽拖延,动辄经年累月,还没有升堂断案,则被告的皮骨都快被压榨干净了!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宰,安然躺在床上,好象没事一样。难道不知道水深火热的监狱中,有无数的冤魂,都伸长了脖子延长着气息,企望你的拯救吗!固然那些凶顽的刁民,死不足惜;但是那些受牵连的良民,又怎堪承受?况且无辜的牵连,往往都是奸民少但是良民多,良民所受的伤害,则更加倍于那些奸民。这是什么原因呢?奸民难以施虐,但是良民却容易欺压。那些官吏的殴打,衙役的勒索,都是选择良民来进行的。

一旦入了公门,如同在滚水与烈火中一般。早一天结案,早一天安生,有什么大事,看看堂上那些奄奄一息垂死之人,恐怕自己的私囊不能填饱,于是借故拖延时日经年累月!虽然看似不残酷凶暴,但这种拖延和残酷凶暴又有什么差别呢?曾经看到一案中,真正紧要的人不过三人许,其余都是无辜收到牵连的清白之人,妄被罗织罪名羁押在案。有的是平日里小忿而产生仇怨,有的则是因富有遭到嫉恨而获罪,所以那些原告全力以赴于主案,顺便携报私仇。谓状词上妄加一人,便使其如骨生恶疮难以摆脱;使其在官府遭受种种苦难,竟是因为谗害所致。极言官府不分青红皂白,凡受案件牵连的人都须陪着打官司、受折磨,就像乌鸦,猴群一样的聚集。而细究那些官宰询问不及,官吏诘问不至,其实都没什么用处,只是导致倾家荡产,饱了那些污吏的私囊,卖了老婆孩子,只不过因为那些小人要泄私愤而已。深深希望那些当官的,每有告状的,稍微询问一下,那些无理取闹的直接赶走,那些关涉案件的一般人员除名,只留审必要的当事者。不过一挥笔、一抬手之间,就能保全多少人的身家性命,保护了社会多少元气啊!从政者没有这种观念,那么杀人真的不必用那些酷烈的刑具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