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包公案》

作者: 安遇时

第五十五则 夺伞破伞

话说有民罗进贤,二月十二日天下大雨,擎了一伞出门探友,行至后巷亭,有一后生求帮伞。进贤不肯道:“如此大雨,你不自备伞具,我一伞焉能遮得两人!”其后生乃是城内光棍邱一所,花言巧计,最会骗人。乃诡词道:“我亦有伞,适间友人借去,令我在此少待,我今欲归甚急,故求相庇,兄何少容人之量。”罗生见说,遂与他帮伞。行到南街尾分路,邱一所夺伞在手道:“你可从那里去!”罗进贤道:“把伞还我。”邱一所笑道:“明日还罢,请了。”进贤赶上骂道:“这光棍!我当初原不与你帮,今要冒认我的伞,是何道理?”罗进贤忍不住,扭打到包公衙门去。包公问道:“你二人伞有记号否?”

皆道:“伞乃小物,哪有记号。”包公又问到:“可有干证否?”

罗进贤道:“彼在后巷帮我伞,未有干证。”邱一所道:“他帮我伞时有二人见,只不晓得姓名。”包公又问:“伞值价几多?”

罗进贤道:“新伞乃值五分。”包公怒道:“五分银物亦来打搅衙门。”令左右将伞扯破,每人分一半去,将二人赶出去。密嘱门子道:“你去看二人说些什么话,依实来报。”门子回复道:“一人骂老爷糊涂不明;一人说,你没天理争我伞,今日也会着恼。”遂命皂隶拿他二人回来问道:“谁骂我者?”门子指罗进贤道:“是此人骂。”包公道:“骂本管地方官长,该当何罪?”发打二十。罗进贤道:“小人并不曾骂,真是冤枉。”

邱一所执道:“明是他骂,到此就赖着。他白占我伞是的了。”

包公道:“不说起争伞,几乎误打此人,分明是邱一所白占他伞,我判不明,伞又扯破,故扯彼不忿,怒骂我。”邱一所道:“他贪心无厌,见伞未判与他,故轻易骂官。哪里伞是他的?”

包公道:“你这光棍,何故敢欺心?今尚且执他骂官,陷人于罪。是以我故扯破此伞试你二人之真伪,不然,哪里有工夫去拘干证审此小事。”将一所打十板,仍追银一钱以偿进贤。适有前在后巷见邱一所骗帮者二人,其一乃是粮户孙符,见包公审出此情,不觉抚掌道:“此真是生城隍也,不须干证。”包公拘问所言何事。孙符乃言邱一所帮伞之因。”后来老爷断得明白,故小人不觉叹服。”包公益知所断不枉。